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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進蘇州上市公司做優做強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推進蘇州上市公司做優做強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推進蘇州上市公司做優做強若干措施
根據《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市推進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指導意見》《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金融支持產業創新集群發展的工作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在企業做優做強、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中的助推作用,結合蘇州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我市上市公司做優做強,以企業主導、政府引導、風險可控為原則,引導上市公司遵循市場規則、加強垂直整合、優化治理水平、提升核心競爭力,鞏固上市公司在產業鏈中的龍頭地位。力爭全市企業每年通過資本市場募集資金超千億,到2025年千億市值上市公司5家以上,推進上市公司成為創新人才、先進技術、產業資本等高端要素的重要匯聚平臺,在構建具有蘇州特色的產業創新集群中的引領作用進一步增強。
二、具體舉措
(一)培育優質企業登陸資本市場。聚焦瞪羚企業、獨角獸培育企業、創新創業領軍人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動態排摸篩選出一批具備高成長性的優質科創企業,“一對一”提供培育服務,助力企業登陸適合自身發展實際的上市板塊。加快發展蘇州創新投資集團,形成覆蓋全產業鏈、企業全生命周期的股權投資金集群,圍繞蘇州重點產業鏈設立細分行業子基金。促進市縣(區)兩級引導基金向更加市場化、專業化、規范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撬動作用和基金招商作用,培育招引一批發展潛力較大的企業納入上市后備重點培育企業。(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二)支持上市公司匯聚高端人才。鼓勵上市公司用好上市優勢,加大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實施更為靈活有效的股權期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吸引和培養更多優秀創新人才。深入實施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劃,深化拓展上市公司招才引智矩陣,對上市公司引進并入選重大創新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分別給予最高5000萬元、1000萬元的資助。對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的緊缺人才,給予最高15萬元的薪酬補貼。上市公司新引進“姑蘇高技能領軍人才”,可給予個人最高100萬元安家補貼、單位最高50萬元引才補貼。針對上市公司家族企業接班人開展青年企業家培養計劃。(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團市委、市工商聯)
(三)支持上市公司提升創新能力。鼓勵上市公司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力度,對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市(區)聯動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連續兩年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且研發費用年度增長20萬元(含)以上的上市公司,給予研發費用增長額6%的獎勵(單戶單年不超過300萬元)。促進上市公司研發產生前沿科技成果,對于科技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項目,給予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對承擔或參與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的上市公司,給予最高300萬元的研發費資助;對主持或參與完成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上市公司,按其獲得國家獎勵資金金額給予最高2倍資助。支持上市公司通過聯合大院大所等方式設立企業研發機構或創建省級以上創新中心,對上市公司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復評價中獲優秀等次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四)支持上市公司引領產業發展。圍繞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和先進材料四大主導產業,支持上市企業爭取牽頭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分階段給予最高2億元資助;支持上市企業積極參與省級重點實驗室重組工作,對新建的省重點實驗室、省工程技術聯合實驗室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助;支持上市企業參與培育建設一批蘇州市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建設期滿后,根據運行績效評價情況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推動上市公司加快成長為行業龍頭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發展高效強大的共性技術供給體系,提高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成效,并根據建設運營情況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支持上市公司為上下游創新型中小企業科技成果孵化提供支持,通過許可使用、專利轉讓、折算入股等方式拓展中小企業科技成果在行業內的運用,形成聯動創新格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五)支持上市公司加強品牌建設。引導上市公司創建自主品牌,重視知識產權保護,提高產品質量,加強聲譽維護。鼓勵上市公司實質性參與標準研制,培育一批企業標準“領跑者”。幫助上市公司拓展市場,對參加各類列入年度貿易促進計劃的展會給予相關補助。支持優先為上市公司的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提供推廣示范渠道和應用場景。符合條件的境內A股上市公司直接認定為總部企業,享受總部企業相關政策。對首次入選“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以及首次入選相關細分行業百強的上市公司分級給予獎勵。(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工商聯、市財政局)
(六)支持上市公司開展產業并購。引導上市公司圍繞產業鏈上下游開展縱向垂直整合,鼓勵上市公司實施以引入高端技術和高端人才為重點的橫向一體化戰略布局,推動企業在穩健原則下不斷做大規模。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可轉換債券等形式實施再融資并的,可按募集資金投資在蘇州轄內實際金額的5‰給予獎勵,單戶每年獎勵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實施強鏈補鏈的兼并重組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補助。募投項目落地參照招商引資項目待遇,相關部門應加快協調項目立項、用地、環評等工作中具體問題,保障募集資金順利落地。進一步做大做強并購基金,探索搭建企業并購信息服務平臺,打造高效的并購信息網絡,加快市場化并購基金、PIPE基金等在蘇集聚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圍繞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創新產品,提供投貸聯動、并購貸款等綜合融資支持。(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資源規劃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東吳證券)
(七)支持國有上市公司提質增效。構建可持續的資本補充機制,鼓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嚴把股東資質關基礎上引入優質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優化股權結構。探索推行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經理層成員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支持具備條件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鼓勵相關機構積極申領金融控股公司牌照,增強國有金融資本協同效應。支持地方法人上市金融機構拓展業務資質種類,豐富金融產品、完善金融服務,爭取設立理財子公司、公募基金等持牌金融機構,提升綜合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
(八)增強資本市場“蘇州集群”影響。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公募基金等積極開展合作,編制資本市場蘇州區域各類主題指數,提升資本市場“蘇州集群”知名度和影響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設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集聚區,發揮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在上市公司價值發現、估值提升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駐蘇證券公司、股權投資機構等市場機構發揮專業優勢,在蘇舉辦有影響力的高端論壇、交流沙龍、投資策略會等,促進上下游產業鏈融合對接,打造蘇州上市公司群體良好形象。(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工信局)
(九)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風險。規范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關鍵少數在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中的行為,配合上市公司監管工作,督促上市公司健全完善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在穩健規范基礎上實現可持續高質量發展。落實會診幫扶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生產經營基本正常、暫時存在融資困難的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流動性支持。在充分了解上市公司情況、壓實上市公司主體責任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風險化解方案。嚴格執行規范引進上市公司工作機制,防范輸入性風險。針對存在退市風險的上市公司,做好平穩有序退市方案。(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市公安局、市中級法院)
(十)構建最優資本市場服務體系。積極引進境內外頭部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中介機構來蘇展業,培育具備證券業務資質的本土第三方中介機構。引導在我市設有分支機構的證券公司提檔升級,配強投行業務團隊,支持本地券商做優做強。優化調整蘇州市促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建立相應領導小組、溝通協調機制,指定部門常態化跟蹤上市公司發展動態,及時召開協調會議“一企一策”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如遇需協調解決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市級領導小組報送。(責任單位: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
三、其他事項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政策所涉及資金按原渠道和財政體制要求落實。實施期間,本文件規定的政策與原有相關政策文件同類或者重復的,按本文件實施。施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可進行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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