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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第二批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開始申報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各級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大力支持科技領軍人才在昆創新創業,現啟動2022年度第二批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引進重點
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重點圍繞新顯示、新智造、新醫療、新能源、新材料、新數字“六新”產業領域,重點引進和培育開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創新創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團隊,著力打造一批高水平創新集群,為昆山建設新城市、發展新產業、布局新賽道貢獻科技人才力量。
二、支持類型和條件
1. 雙創團隊
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創新能力,能夠突破產業關鍵核心技術,促進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引領產業高端化發展的創新創業團隊。
(1)團隊成員由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組成,至少3人。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團隊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且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
(3)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研究成果居國際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獲得過昆山市級及以上人才計劃認定;
(4)團隊成員應于2018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之間來昆山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企業、高校或科研院所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精力在昆山企業,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創新團隊成員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
(5)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解決產業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技術,具有顯著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項目總投入不少于2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實現產業化,具有顯著的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6)團隊應配有1名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人才;
(7)除滿足上述條件外,對領軍人才為院士、國家級人才等頂尖人才,團隊成員至少5人,項目總投入5000萬元以上的雙創團隊予以重點支持。
2. 創業領軍人才
創業領軍人才分引進人才和本土成長人才兩類。
引進人才主要支持既通科技又懂市場,帶團隊、帶技術、帶項目來昆創業,對我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優先支持全職來昆創業的人才(團隊),分為A類、B類、C類3個檔次。
(1)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3年以上相關研發、管理工作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2)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掌握相關核心技術,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3)為企業主要負責人,股權一般不低于3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
(4)創業領軍人才A類、B類、C類原則上要求個人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分別達500萬元(含)以上、300萬元(含)~500萬元、100萬元(含)~300萬元;
(5)申報人應于2020年1月1日后來到昆山,企業注冊時間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本土成長人才主要支持昆山本土創新體系培養的人才首次在昆創業,為我市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基本條件須滿足上述“引進人才”類的條件(1)、(2)、(3),除此外還須滿足:申報企業為人才在蘇州首次創辦的企業,企業于2020年7月1日之后完成企業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3. 創新領軍人才
主要支持到昆山企業、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領銜科技創新研究,能促進引才單位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領軍人才。
(1)擁有博士學位;
(2)具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5年以上(博士期間算3年)相關研發或管理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為突出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20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之間引進到昆山單位全職工作,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并完成引進手續正式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4)引才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
(5)引才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②蘇州市級及以上獨角獸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
③昆山市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
④建有蘇州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的企業或其他相關企業(機構);
⑤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
4. 青年領軍人才
主要支持在昆創業或全職引進到昆山企業、在昆高校和科研機構領銜創新研究,有望進入產業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業家、青年科學家。分為青年創業領軍人才、青年創新領軍人才兩個類別。
(1)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有較好的創新能力,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
(2)2022年1月1日之后在昆山創辦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為企業主要負責人,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50萬元(須自然人直接持股或通過合伙公司出資);
(3)主導產品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1)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
(2)引進的青年人才應有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2年以上的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引才單位應具有與創新領軍人才引才單位相同的資質。在昆高校、科研院所引進的人才,研究方向主要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引進前應具有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且具有成為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杰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3)2021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之間新引進到昆山,并完成引進手續,并全職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在就職單位服務3年以上。
5. 領軍人才專項
該專項由市科技局統籌組織,申報人及企業須符合昆山市雙創人才計劃相關申報條件,且實施的項目符合以下產業方向:
(1)數字創新技術產業專項。圍繞“數字產業化”,主要支持在新顯示、5G、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車聯網、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領域,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創業人才項目。
(2)智能制造裝備與技術專項。圍繞智能制造成套裝備(不含關鍵零部件),重點支持高檔數控機床與基礎制造裝備,自動化成套生產線,精密和智能儀器儀表與試驗設備,機器人與增材設備、重大成套設備、智能測控設備及其他智能設備的創業人才項目。
(3)生物醫藥產業專項。圍繞生物醫藥和高端醫療器械,重點支持在生物藥(抗體、疫苗、重組蛋白、細胞治療、基因治療)、新型化藥(原研藥、高端仿制藥)、現代中藥等領域,以及在數字醫療、BT+IT等新產業新業態,緊靠區域產業布局,推動形成產業集聚效應的創業人才項目。
(4)碳達峰碳中和產業專項。圍繞加快實現我市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重點支持在固態鋰電池、氫燃料電池、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智能電網、生態系統固碳等新能源領域,推進重點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創業人才項目。
(5)先進材料產業專項。圍繞打造“先進材料”產業集群,重點支持在鋼鐵新材料、第三代半導體材料、納米新材料、先進有色金屬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領域,緊靠區域產業布局,推動形成產業集聚效應的創業人才項目。
三、申報受理
企業登錄“昆如意人才管理服務平臺”(http://180.97.207.63:8099),注冊登錄后進行“一企一檔”企業基本信息填報,經市科創發展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點擊“我要申報”,在科技局“昆山市雙創人才”項目中進行申報。
雙創團隊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團隊成員基本情況、企業基本情況、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創業領軍人才、創業成長人才、青年創業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人才基本情況、創辦企業情況、創業項目情況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創新領軍人才、青年創新人才需提供:項目真實性承諾書、項目申報書,以及人才基本情況及與引才單位關系、實施項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各類別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詳細清單參見附件。
四、其他相關事項
1. 對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引進的國家級人才項目、社會資本引進落戶的優秀人才創業項目、舉薦專家舉薦的項目、全國高水平創業大賽的優秀獲獎項目、海外優秀人才項目等,經評估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直接立項或簡化評審程序。
2. 對企業發展迅速、獲得市場化基金投資、企業高薪聘用的優秀人才項目可在學歷、來昆時間上適當放寬申報條件。
3. 各區鎮既要廣泛宣傳,積極引進推薦優秀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又要按照申報要求,嚴格申報條件和程序,認真核查申報材料,把好引進人才的質量關,做到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對特別優秀,且各地重點扶持的人才項目,經各區鎮推薦,可適當放寬申報要求。申報項目匯總表(蓋章后)、特別優秀項目推薦材料于9月30日前報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與外專科;
4. 申報人才、團隊及申報單位應守法守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職業操守,且近3年無重大失信行為和不良記錄;
5. 各申報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對引進人才的介紹和評價應依據充分、客觀公正;申報個人要如實提供相關信息;對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申報項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行為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申報資格,并給予通報,5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及個人的申報;
6. 同一人才或項目連續申報不超過2次,同一年度同一人才或項目只能申報1次(不接受以特別推薦申報第2次)。已入選“昆山市雙創人才(團隊)計劃”的人才不再重復申報;
7. 同一年度同一企業申報創新人才不超過3名;
8. 創業類項目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申報人實際出資金額不得減少;創新類項目入選后至考核驗收結束,申報人薪酬不得降低(本條同樣適用于雙創團隊項目領軍人才和核心成員);
9. 各區鎮要加強對申報單位的服務與指導。申報工作中發生的問題,要及時與市、區鎮科技部門聯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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